测绘地理信息产业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

12月30日,来自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消息,《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年9月28日经五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与修订前相比,即将施行的《条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强化。

首先,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守住信息安全底线。《条例》加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规定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应当依法备案,其建设和运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严守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完善成果保密制度,规定生产、保管、使用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实行可追溯管理。

其次,深化测绘地理信息“放管服”改革,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建设项目涉及多项测绘的,应当按照不同阶段进行整合,由建设单位分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地理信息单位一并进行测绘。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有关部门不得要求重复测绘。《条例》还下放中心城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权,委托下放区县(自治县)成果汇交、测绘作业证办理等管理权限。

《条例》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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