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大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选调一批届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国内普通高校届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届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选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对党忠诚老实,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年2月24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②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过院系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担任副班长以上学生干部);③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四)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年12月31日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五)截至年2月24日,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年2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年2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年2月24日以后出生)。(六)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七)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八)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没有《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不得报考公务员的情形。(九)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三、选调名额选调名额名,其中选调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名,其他高校毕业生名。各职位招录名额详见附件1,“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四、选调程序(一)职位查询各区县(自治县)选调招录人数和有关专业要求详见《重庆市集中选调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考生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拟报考职位。(二)网上报名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年2月24日10∶00至年3月4日17∶00登录七一网(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chongqingshizx.com/cqlt/11780.html |